发布日期:2025-04-29 浏览次数:次
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交税吗?
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针对账簿不健全或无法准确核算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时,采用合理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在我国主要核定征收的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这两类主体由于组织架构简单,从业人员可能不具备相应的税务申报知识,为了征管方便,税务机关可以对其收入进行核定税款。核定征收最终是否交税、交多少税,取决于核定征收的方式和核定额。
核定征收有哪些方式?
核定征收包括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比如季度核定收入为45万元,核定税额为1500元,那么不管季度销售额是否达到45万元均需按照1500元的核定税额缴纳。当然如果季度核定收入小于30万元,目前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的优惠,一般称之为“双免小个体”。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收入较大(≤500万元)的个体户,根据行业不同核定应税所得率。一般称之为“核定大个体”。
总结: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额在30万元以下的个体户,在当前税收政策下,是不需要税款的。
定期定额征收核定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户,需要根据核定的税额定期缴纳。
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个体户,根据应税所得率计算最终的税款。但注意该处开票额不能超过500万元,超过的话需要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即不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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